為圖省事,兩名男子竟將罐車中的天然氣私自排放到空氣中,由于非法處置危險物質,二人分別被天津港公安局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處罰。
8月14日上午10時,天津港公安局南疆路派出所民警巡邏時發(fā)現(xiàn),有兩名男子正在將一輛罐車中的氣體排放到空氣中,在車輛尾部形成白色的氣團。
見此情景,民警立即上前制止了排放行為,并暫扣了涉事車輛。司機吳某和押運員龐某被帶回所內詢問。
經查,吳某和龐某正欲前往液化天然氣公司進行裝罐,但由于罐內壓力過高無法完成作業(yè),按照安全管理規(guī)定只能到專門區(qū)域進行專業(yè)減壓后才能裝罐,為了方便快速裝氣不再排隊等候放氣,實現(xiàn)“多拉、快跑、多掙錢”的目的,他們在明知違反安全管理規(guī)定的情況下,仍然將罐車中的天然氣私自排放到空氣中。
天然氣遇火源極易發(fā)生燃燒爆炸,這種行為造成了極大的安全隱患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三十條,違法嫌疑人吳某和龐某涉嫌非法處置危險物質,分別被天津港公安局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處罰。
來源:天津政法報
記者:高鍇
通訊員:潘法寬 楊玉文
贊 賞 分享
您可以選擇一種方式贊助本站
支付寶轉賬贊助
微信轉賬贊助